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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釋示「因申請變更使用執照將自設停車位變更為法定停車位」

發文單位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發文日期 2009-10-28
發文字號 北市都建字第09837410000號
收文單位 台北市建築師公會
收文日期 2009-10-30
收文字號 北市師會字第1878號

函轉內政部釋示「因申請變更使用執照將自設停車位變更為法定停車位」函影本乙份,請 查照轉知 貴會會員。

一、 依內政部98年10月19日內授營建管字第0980183697號函辦理。

二、 本案納入本局98年內政部建管法令函釋彙編第117號,目錄第一組編號第077號。

三、 網路網址:www.dba.tcg.gov.tw。

法規網址:
http://www.dbaweb.tcg.gov.tw/taipeilaw/law_content.aspx?ID=11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