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訊息

LAWS

側邊選單開關

:::

【已註銷】修正「臺北市選舉候選人申請興建臨時性競選辦事處處理原則」等18案行政規則

發文單位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發文日期 2013-05-02
發文字號 北市都授建字第10266684801號
收文單位 台北市建築師公會
收文日期 2013-05-03
收文字號 北市師會字第1734號

函轉本局102年5月2日北市都建字第10266884800號令修正「臺北市選舉候選人申請興建臨時性競選辦事處處理原則」等18案行政規則,請 查照。

一、按本市建築管理工程處機關正名及修正「臺北市選舉候選人申請興建臨時性競選辦事處處理原則」五、「本府工務局建管處(施工管理科)」為四、「建管處(施工科)」,「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違章建築勘查認定查報作業規定」三、(六)「臺北市建築物申請補辦建築執照作業要點」為「臺北市建築物申請補辦建築執照辦法」,四、「臺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要點」為「臺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規則」,「臺北市免辦建築執照建築物或雜項工作物處理原則」二、(九)1.、「建設局(以下簡稱建設局)」為「(前)建設局」,2.、「建設局」為「工務局大地工程處(以下簡稱大地處)」,3、「建設局」為「大地處」,「臺北市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案件簽證不實認定與懲處作業要點」二、「發展局」為「都發局」,「臺北市北投區公館路沿線申請建築工程專案管制措施」三、(二)「工務局」為「本局」,「臺北市綠建築查核執行要點」四、「本局」為「本府都市發展局」,修正18案行政規則如附表。

二、本案納入本局102年臺北市建築法令函釋彙編第040號,彙編歸類目錄第十組編號第005號。

三、網路網址:http://www.dba.tcg.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