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臺北市政府受理民間建議變更公告劃定更新地區範圍作業程序」 標籤: 瀏覽人次:956 友善列印 展開社群分享 分享給LINE好友 分享到臉書 分享到Google+ 分享到推特 發文單位 臺北市政府 發文日期 2013-10-11 發文字號 府都新字第10231644501號 收文單位 台北市建築師公會 收文日期 2013-10-16 收文字號 北市師會字第4199號 「臺北市政府受理民間建議變更公告劃定更新地區範圍作業程序」,業經本府102年10月11日以府都新字第10231644500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附發布令(含附件)1份,請 查照。 附件檔案 .pdf 臺北市政府受理民間建議變更公告劃定更新地區範圍作業程序.pdf 更新日期:2024-02-22檔案大小:206kb 回前一頁 此段 JavaScript 提供回上一頁功能,若瀏覽器不支援 JavaScript,請使用鍵盤 Backspace 或瀏覽器回上一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