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釋示有關長照機構是否屬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5章規範之特定建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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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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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18-09-20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授建字第1072127770號 |
收文單位 |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18-09-21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3356號 |
函轉內政部釋示有關長照機構是否屬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5章規範之特定建築物,請查照轉知貴會會員。
一、依內政部107年9月7日內授營建管字第1070814567號辦理。
二、本案納入本局107年內政部建管法令函釋彙編第057號,目錄第一組編號第039號。
三、網路網址:www.dba.tcg.gov.tw。
內政部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9月7日
發文字號:內授營建管字第1070814567號
主旨:關於長照機構是否屬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5章規範之特定建築物,請依說明二辦理。
說明:
一、依據鍾昇遠建築師事務所107年6月8日昇建工字第060801號函辦理。
二、長期照顧服務法第21條規定之長照機構,其類組歸屬前經本部107年1月3日台內營字第1060820440號令及107年2月26日台內營字第1070802899號令解釋在案,分別屬F-1組、H-1組及H-2組,其中除屬F-1組且符合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117條第4款所列設有病房之醫院所附設之長期照顧服務機構外,其餘照照機構非屬逼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5章之特定建築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