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審議」興革方案自104年4月1日起開始執行,相關審議範圍及行政流程配套調整
- 標籤:都審
- 瀏覽人次:1791
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 |
---|---|
發文日期 | 2015-04-01 |
發文字號 | 府都設字第10430252800號 |
收文單位 |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15-04-08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0953號 |
有關「臺北市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審議」興革方案自104年4月1日起開始執行,相關審議範圍及行政流程配套調整,轉知所屬會員周知,請 查照。
一、有鑑於本市都審制度操作了30年,惟都審議時程在業界觀感仍過長,市府團隊經多次會議研議後提出應立即改變之興革計畫。未來都審操作將朝「行政審查為主,專家諮議方式為輔」方向改革。
二、有關都審興革方案思考架構如下:
(一)框架式審議概念:都審為「建築計畫之基本設計審議」,未來主軸會放在公共工程計畫。
(二)標準化報告書格式:都審報告書標準版40頁原則。
(三)提升行政審查效率:分級分層審議。
三、都審新制後續執行流程及實施方式詳附件,另為維護公領域品質,將著重於公共建設開發及公共工程案之審議,故後續公有建築物開發應有兩階段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