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坡地範圍內之農業設施是否應依加強山坡地雜項執照審查及施工查驗執行要點辦理審查疑義案
- 標籤:山坡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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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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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17-06-15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建照字第10606700200號 |
收文單位 |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17-06-19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1785號 |
函轉內政部釋示,有關位於山坡地範圍內之農業設施是否應依加強山坡地雜項執照審查及施工查驗執行要點辦理審查疑義案,函件影本(如附件),請查照轉知貴會會員。
一、依內政部106年6月5日內授營建管字第1060808293號函辦理。
二、本案納入本局106年內政部建管法令函釋彙編第041號,目錄第一組編號第026號。
三、網路網址:www.dba.tcg.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