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函釋農業用地已變更為非農業用地,其農地之農舍辦理解除套繪後,得依建築法及土地使用管制申請增修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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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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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22-05-12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授建字第1110115931號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1973號 |
主旨:
內政部函釋農業用地已變更為非農業用地,其農地之農舍辦理解除套繪後,得依建築法及土地使用管制申請增修改建,請查照並轉知貴會會員。
說明:
一、依內政部111年4月22日內授營建管字第1110807797號函辦理。
二、本案納入本局111年內政部建管法令函釋彙編第111030號,目錄第一組編號第015號;網路網址:http://www.dbaweb.tcg.gov.tw/taipeilaw/Law_Query2.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