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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自來水用水設備審圖、檢驗、設計作業手冊」有關進排氣閥規定

發文單位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
發文日期 2015-12-15
發文字號 北市水技字第10432779100號
收文單位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收文日期 2015-12-16
收文字號 北市師會字第2010號

本處「自來水用水設備審圖、檢驗、設計作業手冊」有關進排氣閥規定,業經修訂並自105年1月1日起實施。請貴會轉所屬會員配合辦理,請查照。

一、本處近年推動建物「台北好水服務」,針對用戶用水設備提供檢查及水質檢驗服務,協助用戶建立用水設備自主維護管理制度,以確保民眾用水安全。其中宣導用戶於用水設備受水管加設進排氣閥以避免負壓污染,亦為重點之一。

二、為確認用戶用水設備受水管負壓生成位置以及受水管進排氣閥之進氣量,對於排除負壓所產生之影響與效能,本處曾進行進排氣閥測試。測試結果確認受水管線負壓之排除與進排氣閥進氣量有關,故宜對進排氣閥進氣量加以規範。同時參考日本東京都水道局進排氣閥資料,修訂本處「自來水用水設備審圖、檢驗、設計作業手冊」中有關排氣閥之進氣量規定(詳如修訂對照表)。

三、未來申辦用戶用水設備內線工程設計圖審查時,請依本處「自來水用水設備審圖、檢驗、設計作業手冊」第2章2-5節五、用水設備內線工程設計注意事項之規定,依表列不同口徑進排氣閥之進氣量設計進排氣閥。並請於建物用水設備完工申報竣工檢驗時,提出佐證資料(如出廠證明、設備型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