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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訂定發布「營建剩餘土石方清除機具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規範」

發文單位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發文日期 2025-07-29
發文字號 北市都建施字第1140134243號
收文字號 北市師會字第3936號

主旨:有關「營建剩餘土石方清除機具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規範」,業經內政部於114年7月18日以台內國字第1140809070號令訂定發布,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說明:依內政部114年7月18日台內國字第11408090702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