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處理施工中新違建即時強制拆除作業規定」第三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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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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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13-06-20 |
發文字號 | 本市都建字第10260154801號 |
收文單位 | 台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13-06-25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2818號 |
函轉本局102年6月20日北市都建字第10260154800號令修正「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處理施工中新違建即時強制拆除作業規定」第三點,請 查照。
一、按本市建築管理工程處機關正名、臺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規則第24條規定及修正「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處理施工中新違建即時強制拆除作業規定」之行政規則如附表。
二、本案納入本局102年臺北市建築法令函釋彙編第056號,目錄第六組編號第003號。
三、網路網址:http://www.dba.tcg.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