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營建署釋示「關於親子廁所與無障礙廁所得合併設置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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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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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22-03-22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授建字第1116024395號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1150號 |
主旨:
函轉內政部營建署釋示「關於親子廁所與無障礙廁所得合併設置條件」1案(如附件),請查照並轉知所屬單位及會員。
說明:
一、依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聯盟111年3月14日障盟(111)字第020號函辦理。
二、本案納入本局111年內政部建管法令函釋彙編第019號,目錄第三組編號第004號。
三、本案收列於本市建管處網站網址:http://www.dbaweb.tcg.gov.tw/taipeilaw/Law_Query.aspx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