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內政部函釋個別農舍用地面積之計算,自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102年7月3日生效之日起適用1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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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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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15-12-28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授建字第10416322300號 |
收文單位 |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16-01-07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0179號 |
有關「102年12月16日台內營字第1020812243號、104年4月28日內授營建管字第1040413984號、104年7月13日內授營建管字第1040810932號函釋個別農舍用地面積之計算」,業經內政部函釋自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102年7月3日生效之日起適用(如附件),請查照轉知貴會會員。
一、依內政部104年12月28日台內營字第1040445799號函辦理。 二、本案納入本局104年內政部建管法令函釋彙編第074號,目錄第一組編號第047號。 三、網路網址:www.dba.tcg.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