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營建署釋示「營造業之專任工程人員違反營造業法第34條規定受同法第61條規定處分相關執行疑義」一案
- 標籤:營造業法
- 瀏覽人次:2185
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
發文日期 | 2017-04-28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授建字第10633446800號 |
收文單位 |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17-05-01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1257號 |
函轉內政部營建署釋示「營造業之專任工程人員違反營造業法第34條規定受同法第61條規定處分相關執行疑義」一案,請查照轉知貴會會員。
一、依內政部營建署106年4月21日營署中建字第1060019734號函辦理。
二、本案納入106年內政部建管法令函釋彙編第023號,目錄第八組編號第005號。
三、網路網址:www.dba.tcg.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