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營建署為有關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殘障聯盟函請針對中央及各直轄市、縣(市)公共建築物行動不便者使用設施勘檢、改善諮詢及審查小組之委員資格訂定審核原則等之相關建議事項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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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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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09-10-21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建字第09813972300號 |
收文單位 | 台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09-10-26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1832號 |
函轉內政部營建署為有關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殘障聯盟函請針對中央及各直轄市、縣(市)公共建築物行動不便者使用設施勘檢、改善諮詢及審查小組之委員資格訂定審核原則等之相關建議事項乙案,影本乙份,轉請 查照。
一、 依行政院營建署98年8月10日營署建管字第0980050519號函辦理。
二、 納入98年內政部建管法令彙編第110號,目錄第二組編號第010號。
三、 網路網址:www.dba.tcg.gov.tw。
法規網址:
http://www.dbaweb.tcg.gov.tw/taipeilaw/law_content.aspx?ID=11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