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函示停止適用部分有關申請興建農舍規定
- 標籤:
- 瀏覽人次:993
發文單位 | 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
發文日期 | 2012-04-23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建字第10112014300號 |
收文單位 | 台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12-04-26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0227號 |
函轉內政部101年4月12日台內營字第1010802909號函示有關該部86年11月3日台(86)內營字第8607965號函及87年9月10日台(87)內營字第8707390號函及內政部營建署90年4月24日九十營署建管字第019758號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乙案(如附件),請 查照並轉知 貴會會員。
一、依內政部101年4月12日台內營字第1010802909號函及其附件辦理。
二、本案納入本局101年度內政部建管法令函釋彙編第037號,彙編歸類第一組編號第025號。
三、網址網址:http://www.dba.tcg.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