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附條件允許使用核准標準」第2條修正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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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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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10-12-02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建字第09981180600號 |
收文單位 | 台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10-12-08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2940號 |
函轉「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附條件允許使用核准標準」第2條修正條文1份,請 查照轉知 貴會會員。
一、依本局99年11月19日北市都規字第09938918900號函辦理。
二、本案納入本局99年臺北市建管法令函釋彙編第091號,目錄第一組編號第45號。
三、網路網址:www.dba.tcg.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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