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違章建築經強制拆除後,於相同地址(不同樓層)再予拆後重建之行為是否構成違反建築法第95條之拆後重建罪疑義
- 標籤:解釋函
- 瀏覽人次:813
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
發文日期 | 2022-08-16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授建字第1113056410號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3455號 |
主旨:
函轉內政部解釋有關違章建築經強制拆除後,於相同地址(不同樓層)再予拆後重建之行為是否構成違反建築法第95條之拆後重建罪疑義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內政部111年7月13日內授營建管字第1110812428號函辦理。
二、本案納入本局111年度臺北市建築管理法規彙編第46號,目錄第六組編號第001號;網路網址:http://www.dbaweb.tcg.gov.tw/taipeilaw/Law_Query2.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