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函釋「有關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設置地面型自發自用太陽能發電、儲能及充電設備(光儲充設備),涉及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臨時建築使用辦法」疑義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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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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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25-08-08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授建字第1143057534號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4103號 |
主旨:函轉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函釋「有關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設置地面型自發自用太陽能發電、儲能及充電設備(光儲充設備),涉及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臨時建築使用辦法」疑義一案,請查照轉知貴會會員。
說明:
一、依內政部國土管理署114年7月30日國署建管字第1141143394號函辦理。
二、本案納入本局114年內政部建管法令函釋彙編第114046號,目錄第十組編號第01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