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營建署釋示有關「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59條之2建築物增設營業使用之停車空間無法供公眾使用部分,退還部分保證金執行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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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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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21-10-04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授建字第1103084038號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3798號 |
主旨:
函轉內政部營建署釋示有關「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59條之2建築物增設營業使用之停車空間無法供公眾使用部分,退還部分保證金執行疑義」一案,詳如附件,請查照並轉知貴會會員。
說明:
一、依內政部營建署110年9月23日營署建管字第1101189882號函辦理。
二、本案納入110年內政部建管法令函釋彙編第110066號,目錄第041號。
三、網路網址:http://www.dbaweb.tcg.gov.tw/taipeilaw/Law_Query.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