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訂定「應施檢驗熱軋H型鋼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並擬自108年7月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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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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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18-06-14 |
發文字號 | 經標三字第10730003181號 |
收文單位 |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18-06-15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2152號 |
「應施檢驗熱軋H型鋼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訂定草案,業經本局於中華民國107年6月14日以經標三字第10730003180號公告預告,請查照。
一、檢附旨揭公告影本(含附件)1份。
二、為確保熱軋H型鋼品質,保護消費者權益及使用安全,本局規劃熱軋H型鋼列入應施檢驗範圍,並擬自108年7月1日起實施。
三、其餘詳如草案之檢驗規定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