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訊息

LAWS

側邊選單開關

:::

經濟部「水利法施行細則第46條第1項所稱用水量在一定規模以上」解釋函令

發文單位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發文日期 2010-11-25
發文字號 北市都建字第09981111000號
收文單位 台北市建築師公會
收文日期 2010-12-01
收文字號 北市師會字第2881號

函轉本局轉經濟部「水利法施行細則第46條第1項所稱用水量在一定規模以上」解釋函令影本乙份(如附件),請 查照轉知 貴會會員。

一、 依經濟部99年11月4日經授水字第09920212781號函辦理。

二、 本案納入本局99年內政部建管法令函釋彙編第149號,目錄第一組編號第108號。

三、 網址網址:www.dba.tcg.gov.tw。

相關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