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建造、變使及雜項執照注意事項附表」(105-11-02)
- 標籤:注意事項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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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
| 發文日期 | 2016-11-02 |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授建字第10564983600號 |
| 收文單位 |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
| 收文日期 | 2016-11-02 |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3411號 |
檢送本局修正「建造執照執照注意事項附表」、「變更使用執照注意事項附表」、「雜項執照執照注意事項附表」各1份,自即日起適用,請查照轉知貴會會員。
一、本案納入本局105年臺北市建築管理法規彙編第067號,目錄第一組編號第041號。
二、旨揭內容:「建造執照執照注意事項附表」增訂第1414項、「變更使用執照注意事項附表」增訂第6040項及第9081項、「雜項執照執照注意事項附表」增訂第6501項。
三、網路網址: http://www.dba.tcg.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