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核定「臺中市畸零地使用自治條例」
- 標籤:畸零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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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內政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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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11-08-04 |
發文字號 | 內授營建管字第1000806267號 |
收文單位 | 台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11-08-29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2105號 |
核定「臺中市畸零地使用自治條例」,如核定本,並請依說明二辦理,請 查照。
一、復貴府100年7月1日府授法規字第1000214427號函。
二、關於貴府前於99年12月25日府授法規字第0990000089號公告繼續適用兩年之「臺中市畸零地使用規則」及「臺中縣畸零地使用自治條例」,請於旨揭自治條例公布時,併依本部100年2月17日台內民字第1000035981號函(副本諒達)規定公告廢止。 連結:http://210.69.115.31/GLRSout/NewsContent.aspx?id=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