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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建築物增設室內公用停車空間供公眾使用鼓勵要點』之建築申請案申請容積樓地板獎勵」審核程序及標準

發文單位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發文日期 2013-01-25
發文字號 北市都建字第10184037400號
收文單位 台北市建築師公會
收文日期 2013-01-31
收文字號 北市師會字第0296號

有關「『臺北市建築物增設室內公用停車空間供公眾使用鼓勵要點』之建築申請案申請容積樓地板獎勵」審核程序及標準乙案,請 查照轉知所屬會員。

一、依本處101年12月7日北市都建照字第10163676000號函研商會議紀錄、本市停車管理工程處101年12月13日北市停企字第10138832100號函及本市交通管制工程處101年12月18日北市交工規字第10139266500號函續辦。

二、適用「臺北市建築物增設室內公用停車空間供公眾使用鼓勵要點」(100年9月6日起掛號)之建築申請案申請容積樓地板獎勵者,如應辦理都市設計、都市更新審議或交通影響評估者,其審議(查)程序已就基地個案停車需求辦理;毋需辦理前開審議(查)程序者,應比照「交通影響評估報告」內容擬具「交通影響衝擊評估說明書」並經專業技師簽證,由協審單位(臺北市建築師公會)會辦本府交通局、本市停車管理工程處、本市交通管制工程處提供專業交通意見,再行核辦建造執照。

三、依「臺北市停車場營業登記辦法」第4、6條規定,申請經營停車場者,應檢附「土地及建物登記謄本」;故於領得使用執照前,如尚未辦理產權登記,無法確定建物所有權,不符前開法令。故類此應繳納停車獎勵保證金個案,仍由起造人於領得使用執照後(三年內)依法申請停車場營業登記證,再據以申請退回所繳保證金。

四、本案納入本局102年臺北市建築法令函釋彙編第006號,彙編歸類目錄第一組編號第002號。

五、 網路網址:http://www.dba.tcg.gov.tw。

連結:
http://www.dbaweb.tcg.gov.tw/taipeilaw/law_content.aspx?ID=126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