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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建築標章申請審核認可及使用作業要點」部分規定修正發布

發文單位 內政部
發文日期 2017-05-26
發文字號 台內建研字第10608503661號
收文單位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收文日期 2017-06-05
收文字號 北市師會字第1631號

「綠建築標章申請審核認可及使用作業要點」部分規定,本部預定於106年6月1日以台內建研字第1060850366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稿及行政規則規定各1份,請刊登行政院公報。

一、「綠建築標章申請審核認可及使用作業要點」英譯名稱為「Administrative Guidelines of Applying for Approval of Green Building Label」。

二、檢附「法規及行政規則刊登行政院公報資料提要表」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