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函詢本次受疫情影響之「災民」認定標準及機關認定證明文件疑義1案 標籤:解釋函 瀏覽人次:793 友善列印 展開社群分享 分享給LINE好友 分享到臉書 分享到Google+ 分享到推特 發文單位 內政部營建署 發文日期 2021-07-07 發文字號 營署宅字第1100050487號 主旨:函轉內政部營建署解釋函令彙編-有關貴府函詢本次受疫情影響之「災民」認定標準及機關認定證明文件疑義1案 附件檔案 .pdf 營署宅字第1100050487號.pdf 更新日期:2024-02-22檔案大小:90kb 回前一頁 此段 JavaScript 提供回上一頁功能,若瀏覽器不支援 JavaScript,請使用鍵盤 Backspace 或瀏覽器回上一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