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定發布「臺北市協助老舊建築物修繕補助作業規範」
- 標籤:危老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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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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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18-04-23 |
發文字號 | 府都新字第10730326002號 |
收文單位 |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18-05-03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1579號 |
訂定「臺北市協助老舊建築物修繕補助作業規範」,業經本府107年4月23日府都新字第10730326000號令訂定發布,茲檢附發布令影本1份,本補助作業規範107年度受理申請時間自107年5月21日起至107年12月28日止,惠請協助轉知所屬會員與轄屬專業機構及成員,相關資訊可至本市都市更新處網站查詢(http://uro.gov.taipei/),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