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函釋「有關農糧剩餘副產物集貨加工室(場)得否免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64條第3項辦理地基調查」一案
- 標籤:解釋函
- 瀏覽人次:824
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
發文日期 | 2023-12-18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授建字第1120152964號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5297號 |
主旨:
函轉內政部函釋「有關農糧剩餘副產物集貨加工室(場)得否免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64條第3項辦理地基調查」一案,請查照轉知貴會會員。
說明:
一、依內政部112年12月8日內授國建管字第1120833045號函辦理。
二、本案納入本局112年內政部建管法令函釋彙編第086號,目錄第一組編號第055號。
三、網路網址:http://www.dbaweb.tcg.gov.tw/taipeilaw/Law_Query2.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