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昇實業有限公司未依『新北市新店區秀水段127地號土地申請綠建築設計容積獎勵協議書』履行承諾事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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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新北市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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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25-08-06 |
發文字號 | 新北府城審字第11415603781號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4117號 |
主旨:檢送「致昇實業有限公司未依『新北市新店區秀水段127地號土地申請綠建築設計容積獎勵協議書』履行承諾事項」公告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致昇實業有限公司與本府103年4月23日簽訂旨揭協議書第8條規定辦理。
二、查致昇實業有限公司未依首揭協議書第3、4條規定,於本案申請使用執照時,繳納保證金合計新臺幣193萬7,754元整,並於使用執照核准翌日起2年內,取得綠建築分級評估「鑽石級」之綠建築標章,且經本府多次函告仍未履行相關承諾事項,特此公告周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