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程序違建」透過容積轉移之方式補行申請執照一案 標籤:建管法規 瀏覽人次:1767 友善列印 展開社群分享 分享給LINE好友 分享到臉書 分享到Google+ 分享到推特 發文單位 臺北市都市發展局 發文日期 2019-06-06 發文字號 北市都授建字第1083043789號 收文單位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收文日期 2019-06-10 收文字號 北市師會字第2498號 主旨:有關「程序違建」透過容積轉移之方式補行申請執照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附件檔案 .pdf 北市都授建字第1083043789號.pdf 更新日期:2024-02-22檔案大小:91kb 回前一頁 此段 JavaScript 提供回上一頁功能,若瀏覽器不支援 JavaScript,請使用鍵盤 Backspace 或瀏覽器回上一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