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依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第10條認定或評估得提供重建工程必要融資貸款信用保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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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單位 |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
|---|---|
| 發文日期 | 2023-05-29 |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建施字第1120119710號 |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2159號 |
主旨:
函轉有關依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第10條認定或評估得提供重建工程必要融資貸款信用保證事宜,請貴會轉知所屬會員知悉,詳如附件,請查照。
說明:
依內政部營建署112年5月15日營署更字第1121104077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