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市場用地依相關規定開發,其都市設計審議審查原則」案,涉及本市市場用地申請綜合設計獎勵或作為容積移轉接受基地之建築開發案是否需提送都審程序一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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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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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17-05-05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建照字第10647920500號 |
收文單位 |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17-05-05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1328號 |
函轉本府有關「本市市場用地依相關規定開發,其都市設計審議審查原則」案,涉及本市市場用地申請綜合設計獎勵或作為容積移轉接受基地之建築開發案是否需提送都審程序一節,請查照轉知貴會會員。
一、依本府106年4月24日府授都設字第10630057600號函辦理。
二、本案納入本局106年臺北市建管法令函釋彙編第024號,目錄第一組編號第016號。
三、網路網址:www.dba.tcg.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