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市民陳情便利商店室外通路未順平一案,不利於行動不便者進出一案
- 標籤:無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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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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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25-02-11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建營字第1146080458號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0580號 |
主旨:有關市民陳情便利商店室外通路未順平一案,不利於行動不便者進出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113年12月25日「臺北市無障礙環境推動工作小組」113年度第4次會議紀錄第8案裁示辦理。
二、有關市民陳情便利商店室外通路未順平一案,不利於行動不便者進出超商,建請4大超商檢視已設置分店其之無障礙設施是否有影響使用或通行情形(例如:店員不熟悉升降平台操作、升降平台旁堆置雜物、室內通路走廊堆積物品等),並加以評估處理。
三、另日後如有「新設立」分店,於申請室內裝修時,應依照本府都市發展局103年4月14日北市都建字第10364046300號函規定,申請範圍出入口應依照「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第二章無障礙通路205規定簽證檢討順平,並於竣工時應檢附順平竣工照片;另如騎樓如有變更高程者,更應與二側鄰戶順平,以利行動不便者進出及避免市民跌倒後續產生賠償訴訟相關法律問題。並對於自道路至分店之通路(包含:室內外通路、避難層坡道及扶手、出入口…等)應考量"順平與可到達",如建築物改善有困難者,應委託開業建築師依「既有公共建築物無障礙設施替代改善計畫作業程序及認定原則」檢討替代改善方案,以利身心障礙者可平等使用便利商店。
四、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為加強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規劃設計理念,委託相關團體辦理「建築物設置無障礙設施設備勘檢人員培訓講習」,分店改善工程建請找尋受過前揭培訓講習之專業施工廠商改善(如:開業建築師檢核https://reurl.cc/XRK42R),避免造成施工誤差,不符無障礙相關尺寸規定。
五、需建築物原核准建築執照圖說複印(如:使用執照及室內裝修竣工圖),可逕洽建管處資訊室,電話:02-27208889轉8461,申請網址:(https://reurl.cc/DmbnAO)。現場如與原核准圖不符者,應委託開業建築師依法檢討相關變更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