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申請旅館業設立登記是否得檢附「合法房屋證明文件影本」替代「建築物核准使用證明文件影本」
- 標籤:合法房屋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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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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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17-12-18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授建字第10609928600號 |
收文單位 |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17-12-18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3971號 |
函轉交通部觀光局函釋「民眾申請旅館業設立登記是否得檢附「合法房屋證明文件影本」替代「建築物核准使用證明文件影本」一案,請查照轉知貴會會員。
一、依交通部觀光局106年11月24日觀宿字第1060922751號函辦理。
二、本案納入本局106年內政部建築法令函釋彙編第115號,目錄第一組編號第072號。
三、網路網址:www.dba.tcg.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