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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工程採購契約範本」及「統包工程採購契約範本」

發文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發文日期 2020-12-25
發文字號 工程企字第1090100940號
收文單位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收文日期 2021-01-08
收文字號 北市師會字第0101號

修正「工程採購契約範本」及「統包工程採購契約範本」

主旨:修正「工程採購契約範本」及「統包工程採購契約範本」,其電子檔並登載於本會網站(進入首頁 https://www.pcc.gov.tw/ 後,點選>政府採購>招標相關文件與表格),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機關。
說明:
一、依政府採購法第63條第1項規定,各類採購契約以採用主管機關(本會)訂定之範本為原則。
二、旨述修正主要包括金質獎得獎廠商得減低估驗計價保留款額度,工程未驗收前之使用、工程告示牌內容、品質計畫內容等,修正內容對照表一併公開於本會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