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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修正「100年度(第二階段)臺北市都市更新整建維護規劃設計及實施經費補助申請暨審查原則-老舊建築物引入文化創意產業」

發文單位 臺北市政府
發文日期 2011-09-21
發文字號 府都新字第10031166202號
收文單位 台北市建築師公會
收文日期 2011-09-26
收文字號 北市師會字第2408號

檢送修正本府100年7月22日公告受理「100年度(第二階段)本市都市更新整建維護規劃設計及實施經費補助申請暨審查原則-閒置空間引入文創產業類」為「100年度(第二階段)本市都市更新整建維護規劃設計及實施經費補助申請暨審查原則-老舊建築物引入文化創意產業」公告影本1份,惠請協助轉知所屬會員與轄屬專業機構及成員,相關資訊可至本市都市更新處網站查詢(http://www.uro.taipei.gov.tw),請 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