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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本市申請建造執照(新建、變更設計)辦理消防安全設備及消防車輛救災活動空間圖說審(勘)查分案辦理一案

發文單位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發文日期 2021-09-30
發文字號 北市都授建字第1106170775號
收文字號 北市師會字第3756號

主旨:
有關本市申請建造執照(新建、變更設計)辦理消防安全設備及消防車輛救災活動空間圖說審(勘)查分案辦理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貴局110年7月22日北市消預字第1103030465號函辦理。

二、旨案新建建造執照屬109年11月18日後掛件申請者,由本市建築管理工程處會辦貴局,如屬109年11月18日前掛件申請者,係於建造執照列管放樣勘驗前併消防設備審查,因應市長室列管案,建管處續辦建築執照簡化流程策略,以提昇核發執照效率,爰此類案件惠請貴局自行收辦,免再要求建管處會辦,徒增民眾申辦期程。

三、旨案如屬建造執照變更設計或相關執照報備後,其內容涉及消防車輛救災活動空間或消防設備變更部分,為簡政便民,仍惠請依循往例由貴局自行收辦,免由建管處會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