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營建署將室內通風納為重點審查項目
- 標籤:室內通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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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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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18-01-08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授建字第10610393700號 |
收文單位 |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0091號 |
函轉內政部營建署將室內通風納為重點審查項目1案,請查照轉知貴會會員。
一、依內政部營建署106年12月20日營署建管字第1060106835號函辦理。
二、旨揭來函請轉知所屬設計建築師知悉,並於執行建築執照抽查業務時將室內通風納入重點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