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營建署將室內通風納為重點審查項目 標籤:室內通風 瀏覽人次:1415 友善列印 展開社群分享 分享給LINE好友 分享到臉書 分享到Google+ 分享到推特 發文單位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發文日期 2018-01-08 發文字號 北市都授建字第10610393700號 收文單位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收文字號 北市師會字第0091號 函轉內政部營建署將室內通風納為重點審查項目1案,請查照轉知貴會會員。 一、依內政部營建署106年12月20日營署建管字第1060106835號函辦理。 二、旨揭來函請轉知所屬設計建築師知悉,並於執行建築執照抽查業務時將室內通風納入重點審查。 附件檔案 .pdf 107010901.pdf 更新日期:2024-02-22檔案大小:160kb 回前一頁 此段 JavaScript 提供回上一頁功能,若瀏覽器不支援 JavaScript,請使用鍵盤 Backspace 或瀏覽器回上一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