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修正發布「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管理辦法」部分條文及第7條附件1、第9條附件2 標籤:公文轉知 瀏覽人次:10 友善列印 展開社群分享 分享給LINE好友 分享到臉書 分享到Google+ 分享到推特 發文單位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發文日期 2026-04-24 發文字號 北市都授建字第1150115462號 收文字號 北市師會字第1743號 主旨:函轉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函轉經濟部115年3月11日以經能字第11558000510號令修正發布「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管理辦法」部分條文及第7條附件1、第9條附件2(含法規條文)1份」,請查照轉知貴會會員。 附件檔案 .pdf 北市都授建字第1150115462號.pdf 更新日期:2026-04-29檔案大小:145kb .pdf 北市都授建字第1150115462號(附件1).pdf 更新日期:2026-04-29檔案大小:134kb .odt 北市都授建字第1150115462號(附件2).odt 更新日期:2026-04-29檔案大小:26kb .pdf 北市都授建字第1150115462號(附件3).pdf 更新日期:2026-04-29檔案大小:418kb .pdf 北市都授建字第1150115462號(附件4).pdf 更新日期:2026-04-29檔案大小:290kb 回前一頁 此段 JavaScript 提供回上一頁功能,若瀏覽器不支援 JavaScript,請使用鍵盤 Backspace 或瀏覽器回上一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