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查詢土地是否位屬已公告地質敏感區內之相關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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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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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19-04-11 |
發文字號 | 經地企字第10806600880號 |
收文單位 |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19-04-12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1249號 |
主旨:函知申請查詢土地是否位屬已公告地質敏感區內之相關途徑,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非都市土地開發審議作業規範」及「非都市土地變更編定執行要點」,
土地開發案件如係依據上開相關規定申請查詢開發基地有無位於所列區域計畫規定之第一級環境敏感地區或第二級環境敏感地區者,
地質敏感區之建議洽詢機關為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即各地方政府;
另依「地質敏感區劃定變更及廢止辦法」第十三條規定,地質敏感區公告後,
地質法之地方主管機關應答復地質敏感區範圍查詢案件。故有關土地是否位屬已公告地質敏感區內,
建請向土地所在之地方政府洽詢,以符程序。
二、內政部營建署已成立環境敏感地區單一窗口查詢平台(http://60.248.163.236/),提供單一窗口服務,
可縮短各別查詢所需時間及改善公文往返不便,建請善加利用。
三、已公告之全國地質敏感區相關訊息可至本所全球資訊網(http://www.moeacgs.gov.tw)/地質法專區參閱與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