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修正「工程施工查核作業參考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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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單位 |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
|---|---|
| 發文日期 | 2025-10-22 |
| 發文字號 | 府授工品字第1140149427號 |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5343號 |
主旨:函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下稱工程會)修正「工程施工查核作業參考基準」,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說明:
一、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4年10月15日工程管字第1140300554號函辦理。
二、檢送旨揭工程會來函影本、修正後之「建築工程施工查核作業參考基準」、「道路及排水工程工程施工查核作業參考基準」、「廠房工程施工查核作業參考基準」各1份供參。
三、本案函文亦登載於本府施工查核資訊網網頁(https://gpis.taipei/wca/,首頁〉施工品質與安全衛生〉品質管理〉轉頒中央規定及解釋函)項下,可逕上網參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