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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建造執照涉結構外審案件,請於建造執照或變更設計核准後由簽證專業技師上傳結構圖、結構計算書及地基調查報告至建築執照申請書表系統

發文單位 新北市政府工務局
發文日期 2024-04-29
發文字號 新北工建字第1130814424號
收文字號 北市師會字第1721號

主旨:
自即日起建造執照涉結構外審案件,請於建造執照或變更設計核准後由簽證專業技師上傳結構圖、結構計算書及地基調查報告至建築執照申請書表系統,請轉知所屬會員,遵辦。


說明:

一、依據本局113年4月25日建照科法規會議記錄辦理。

二、有關建造執照涉結構外審案件之結構圖、結構計算書、地基調查報告已由審查機關、團體受理審查,故本局建造執照及雜項執照簽證項目抽查作業針對結構及地基調查內容將依外審單位審竣結果為主,不再重複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