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藝文推廣處展覽場地申請審查須知」自106年7月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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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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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17-07-13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授建字第10649338300號 |
收文單位 |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17-07-13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2121號 |
函轉本府文化局檢送訂定「臺北市藝文推廣處展覽場地申請審查須知」條文、發布令及本府公報影本1份,並自106年7月1日起生效,請查照轉知貴會會員。
一、依本局106年6月27日北市都綜字第10635443900號函辦理。
二、本案納入本局106年臺北市建管法令函釋彙編第041號,目錄第一組編號第025號。
三、網路網址:www.dba.tcg.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