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修正「臺北市辦理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禁建限建範圍內列管案件審核及管理基準」第九點附件六及增訂第九點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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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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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25-09-15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授建字第1146157658號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4700號 |
主旨:函轉本府114年9月8日府捷土字第11430178221號令修正「臺北市辦理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禁建限建範圍內列管案件審核及管理基準」第九點附件六及增訂第九點之一,並自114年9月9日生效,請查照轉知貴會會員。
說明:
一、依本府114年9月8日府授捷土字第11430178222號函。
二、本案納入本局114年內政部建管法令函釋彙編第114039號,目錄第三組編號第002號,網站網址:http://www.dbaweb.tcg.gov.tw/taipeilaw/Law_Query.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