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定「高雄新市鎮特定區第二期細部計畫(科學園區部分)都市設計規範」,自即日生效 標籤:轉知 瀏覽人次:835 友善列印 展開社群分享 分享給LINE好友 分享到臉書 分享到Google+ 分享到推特 發文單位 內政部 發文日期 2022-03-28 發文字號 台內營字第11108058161號 主旨: 「高雄新市鎮特定區第二期細部計畫(科學園區部分)都市設計規範」,業經本部於111年3月28日以台內營字第1110805816號令訂定發布,茲檢送發布令、令稿及規定各1份,請查照。 說明: 檢附「法規及行政規則刊登行政院公報資料提要表」1份。 附件檔案 .pdf 台內營字第11108058161號.pdf 更新日期:2024-02-22檔案大小:2314kb 回前一頁 此段 JavaScript 提供回上一頁功能,若瀏覽器不支援 JavaScript,請使用鍵盤 Backspace 或瀏覽器回上一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