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臺北市展演用臨時性建築物管理辦法」第四條及第六條條文
- 標籤:臨時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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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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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11-04-08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建字第10032301400號 |
收文單位 | 台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11-04-14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0761號 |
有關「臺北市展演用臨時性建築物管理辦法」第四條及第六條條文修正乙案,請 查照轉知 貴會會員。
一、本案納入本局100年度臺北市建管法令函釋彙編第015號,彙編歸類第一組編號第006號。
二、網路網址:http://www.dba.tcg.gov.tw。
三、隨函檢送「臺北市展演用臨時性建築物管理辦法」第四條及第六條條文(如附件)供參。
附件: http://www.dbaweb.tcg.gov.tw/taipeilaw/img/100015-.doc
http://www.dbaweb.tcg.gov.tw/taipeilaw/img/100015-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