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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臺北市展演用臨時性建築物管理辦法」第四條及第六條條文

發文單位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發文日期 2011-04-08
發文字號 北市都建字第10032301400號
收文單位 台北市建築師公會
收文日期 2011-04-14
收文字號 北市師會字第0761號

有關「臺北市展演用臨時性建築物管理辦法」第四條及第六條條文修正乙案,請 查照轉知 貴會會員。

一、本案納入本局100年度臺北市建管法令函釋彙編第015號,彙編歸類第一組編號第006號。

二、網路網址:http://www.dba.tcg.gov.tw。

三、隨函檢送「臺北市展演用臨時性建築物管理辦法」第四條及第六條條文(如附件)供參。

附件: http://www.dbaweb.tcg.gov.tw/taipeilaw/img/100015-.doc
    http://www.dbaweb.tcg.gov.tw/taipeilaw/img/100015-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