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修正「地下儲槽系統防止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設置管理辦法」草案
- 標籤:地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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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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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20-05-12 |
發文字號 | 環署土字第1090035312B號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1921號 |
檢送「地下儲槽系統防止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設置管理辦法」修正草案預告影本,其名稱修正為「貯存設施防止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設置管理辦法」,並檢附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請查照。
一、本案係依行政程序法規定踐行法規草案預告程序,以廣泛周知各界對於草案內容惠予提供本署相關意見或修正建議。
二、為響應節能減碳,「地下儲槽系統防止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設置管理辦法」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請紙本受文者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下載參閱。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公告
中華民國109年05月12日
環署土字第1090035312號
主旨:預告修正「地下儲槽系統防止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設置管理辦法」草案,其名稱並修正為「貯存設施防止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設置管理辦法」。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二、修正依據:水污染防治法第33條第3項。
三、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之眾開講(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對於本草案內容有任任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預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管理會
(二)地址:臺北市中正區秀山街4號12樓
(三)電話:(02)23832389分機8306
(四)傳真:(02)23705741
(五)電子郵件:fcchang@ep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