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營建署釋示有關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6條第5款規定適用疑義一案 標籤:建管法令 瀏覽人次:1411 友善列印 展開社群分享 分享給LINE好友 分享到臉書 分享到Google+ 分享到推特 發文單位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發文日期 2019-05-22 發文字號 北市都授建字第1080124634號 收文單位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收文日期 2019-05-22 收文字號 北市師會字第2149號 主旨:函轉內政部營建署釋示有關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6條第5款規定適用疑義一案,請協助轉知所屬會員,請查照。 附件檔案 .pdf 北市都授建字第1080124634號.pdf 更新日期:2024-02-22檔案大小:55kb .pdf 北市都授建字第1080124634號(附件1).pdf 更新日期:2024-02-22檔案大小:118kb .pdf 北市都授建字第1080124634號(附件2).pdf 更新日期:2024-02-22檔案大小:446kb 回前一頁 此段 JavaScript 提供回上一頁功能,若瀏覽器不支援 JavaScript,請使用鍵盤 Backspace 或瀏覽器回上一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