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定發布「臺北市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優先強制拆除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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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臺北市都市更新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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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19-12-11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新事字第1083027282號 |
收文單位 |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19-12-11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5216號 |
主旨:有關本府都市發展局108年12月4日北市都建字第10832570041號令訂定發布「臺北市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優先強制拆除原則」,自108年12月15日起生效,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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