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定發布「臺北市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優先強制拆除原則」 標籤:轉知 瀏覽人次:1581 友善列印 展開社群分享 分享給LINE好友 分享到臉書 分享到Google+ 分享到推特 發文單位 臺北市都市更新處 發文日期 2019-12-11 發文字號 北市都新事字第1083027282號 收文單位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收文日期 2019-12-11 收文字號 北市師會字第5216號 主旨:有關本府都市發展局108年12月4日北市都建字第10832570041號令訂定發布「臺北市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優先強制拆除原則」,自108年12月15日起生效,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 附件檔案 .pdf 北市都新事字第1083027282號.pdf 更新日期:2024-02-22檔案大小:53kb .pdf 北市都新事字第1083027282號(附件1).pdf 更新日期:2024-02-22檔案大小:74kb .pdf 北市都新事字第1083027282號(附件2).pdf 更新日期:2024-02-22檔案大小:64kb 回前一頁 此段 JavaScript 提供回上一頁功能,若瀏覽器不支援 JavaScript,請使用鍵盤 Backspace 或瀏覽器回上一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