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修正「土木包工業承攬苗栗縣轄內小型綜合營繕工程造價限額為新臺幣七百二十萬元,其承攬工程之橋樑跨距為五公尺以下,建築物高度、建築物地下開挖深度及鋼筋混凝土擋土牆高度之規模範圍」1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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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內政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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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24-06-25 |
發文字號 | 台內國字第1130806329號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2635號 |
主旨:有關貴府所報修正「土木包工業承攬苗栗縣轄內小型綜合營繕工程造價限額為新臺幣七百二十萬元,其承攬工程之橋樑跨距為五公尺以下,建築物高度、建築物地下開挖深度及鋼筋混凝土擋土牆高度之規模範圍」1案,核定如核定本,請查照。
說明:
一、復貴府113年5月30日府商使字第1130111729號函。
二、副本抄送各營造業公會、各技師公會、建築師公會及各地方政府參考(併含附件) 。